辽宁省委书记陈求发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新要求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9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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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辽宁省委书记陈求发同志在对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提出新的工作要求:在新一届政府履职开局之年,离任的和即将离任的都要在2018年安排审计,这样有利于与接任的同志分清责任。

为迅速落实求发书记指示精神,辽宁省审计厅积极沟通组织部门,认真研究、科学部署,创新思路、统筹安排,调整确定了2018年经济责任审计计划。

一是确保审计对象类型全覆盖。加强离任审计、强化任中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涵盖地市党政、市级公检法、省直部门、省政府驻外机构、省属本科高校、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企业单位等多个类型,保证了以点促面,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辐射力度。

二是探索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对近年已开展过审计的干部,探索实施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切实做到交得清楚、接得明白。将协调经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出台交接办法,规范交接程序,明确交接事项,形成离任交接的常态机制。

三是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方式。全力开展大数据分析,做到集中分析、分散核查、精准定位、系统研究,分类确定经责审计重点关注领域。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收录审计对象情况及其所在单位历年审计情况,实现数据库动态化、常态化管理。

四是统筹安排组织方式。将经责审计与预算执行、政策跟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国有企业等审计和审计调查统筹结合。统筹调配力量,将集中省厅全部力量,抽调部分市县力量,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分工实施。

五是统筹利用审计成果。最大限度提取往年省厅、市县以及内部审计等各类审计成果,多层次、多角度分析利用,对接2018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六是遵循“三个区分开来”。坚持历史全面客观地看待问题,特别是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支持、促进改革发展中的积极探索与创新举措,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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