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贯彻落实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5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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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和国有资本安全运营,近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是继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的若干意见》后,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充分体现了江苏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决心和信心。

《实施意见》明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六个高质量”发展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推动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问责到位,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江苏高质量发展要求,把握新时代江苏的新方位新坐标,在五个方面实施精准审计。

一是在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上实施精准审计。持续跟踪检查国有企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实体经济领域转型升级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二是在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上实施精准审计。主要审计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重大兼并重组、发展潜力、风险管控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以及企业内部控制等情况。

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上实施精准审计。重点关注企业党组织和董事会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履职情况,企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经营管理等决策的制定、执行及绩效情况。

四是在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上实施精准审计。重点审计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合资合作等国际化经营有关决策机制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境外国有资产财务管理、风险管控和考核等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境外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运营效益、风险管控和保值增值等情况。

五是在公司法人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上实施精准审计。重点审计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董事会建设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对所属单位监管情况。

《实施意见》强调,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建立审计对象库,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次,积极探索“跟踪审”“定期审”“轮流审”有机结合、深度融合的审计全覆盖模式;对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提升任中审计比例;加快实现全省数据统一集中管理和应用,不断增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境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数据、资料的境内报送和归集制度,将境外国有资产安全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内部审计机构要按照《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要求,加强对二级以下单位、境外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和企业内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江苏省审计厅企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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