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7日】
【来源:青海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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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青海省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全省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中共青海省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青海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和《2019年度省本级审计项目计划》。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审计委员会主任王建军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刘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省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滕佳材出席会议;省委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2018年全省审计工作。指出,青海是财政转移支付的重点省份,在享受国家财政政策的同时,发挥好审计监督作用更具特殊而重要的意义。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审计机关依法认真履职、注重自身建设,特别是围绕党中央和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策落实持续跟踪审计,为保障政策落地生效发挥了很好作用。

会议指出,今年是青海审计机关成立35周年,审计机关要梳理和盘点35年审计工作取得的经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李克强总理听取审计署汇报时的重要指示、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全省“两会”精神,开创新时代全省审计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改革开放的重要支撑。审计机关要紧跟财政资金,紧随干部履职,财政资金在哪里,审计工作就要跟进在哪里;干部履职到哪里,审计工作就要跟进在哪里,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以审计工作的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在有为有位中体现审计工作的价值。

会议强调,审计机关是监督工作的执行者、财政资金安全的保护者、风险隐患矛盾的发现者和排查者、审计精神的践行者。要不断增强法治精神、专业精神、担当精神、自律精神、不怕得罪人的精神,充分发挥审计在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审计工作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相连,不是单独的、孤立的。审计机关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沟通,建立会商机制,不断提升审计质量、监督水平,在发现问题、监督过程和审计结果的运用中形成整体合力。(党红军)

责任编辑:边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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