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审计局出台审计绩效激励办法(07-8-20)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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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适应台州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形势,加快推进审计工作由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的转型,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审计局出台了《审计绩效激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每个处室、每个岗位的基本工作目标,提出了完成基本目标和超目标完成任务的激励措施,以充分挖掘每位审计干部的潜能和优势,实现审计成果的最优化,审计效能的最大化。

    《办法》将审计绩效分解为计算机审计、审计专家经验、“三小”审计软件开发等审计信息化建设,审计信息、审计宣传、审计科研、审计案件移送等审计成果运用、审计质量控制及其他四大方面10多项具体内容。同时,赋予了相关职能处室一定目标和任务。《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审计结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全年未发生行政执法过错,审计项目质量保证。审计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计算机技术在审计实施中广泛应用,审计署AO应用平台推广普及;积极开展计算机审计技术创新工作,以试点项目为基础,注重提炼计算机审计方法和专家经验,争取列入省审计厅、审计署等专家经验库;以AO为主要平台和依托,积极开发审计应用“三小软件”。整合审计资源,全面反映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成果,扩大审计影响,使审计宣传更好地服务于审计工作,并力争各项工作跻身于全省审计机关先进行列。

    《办法》强调,提升审计绩效是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是加快实现台州审计工作转型的基本保证。全体广大审计人员要坚持以科学的审计观为指导,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探索审计工作的突破点,寻求审计管理与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审计绩效。每年将开展一次对职能处室和个人的审计绩效情况考评,局办公室负责考评的组织和综合工作,各处室、直属分局负责本处室、分局的资料整理和申报工作。考评结果由局领导班子审定。审计绩效考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干部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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