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暂行办法》受到了中央五部委高度重视(07-8-8)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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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贵州省出台的《贵州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全国各省、自治区审计厅(局),供各地在工作中参考。该办法受到了中央五部委的高度重视和并得到充分肯定,为贵州各级审计机关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规范性文件。

    该《办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性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为党委、政策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该《办法》在起草和修改中,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并在反复征求各市、州、地及省直机关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多次召开全省经济责任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和修改,最后形成的这一办法。

    该《办法》共十条。主要包括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定义、评价的原则、评价的方法、评价的内容、评价的指标和评价意见。这十条涵盖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评价。尤其解决了以往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内容不统一、审计评价不全面和审计质量不高的问题,为进一步推进贵州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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