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审计局扎实推进行风建设见成效(07-7-18)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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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上海市召开200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海市静安区审计局被表彰为2005至2006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这是上海市静安区审计局始终把推进行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所收到的成效。

    教育到位。上海市静安区审计局坚持把行风教育纳入审计干部的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要求年度培训次数不少于48次,年度大型活动开展不少于6次;要求科室围绕局机关、个人围绕科室,分别制定科室、个人学习方案。在教育对象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审计队伍思想动态,实施分类施教,加大对审计组、审计人员外出取证、派出国有大型企业财务监督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动态掌握;在教育内容上,结合形势和任务需要,有目的、有针对地进行具体主题教育和实践;在教育形式上,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导向管理,变传统意义上的管理为理性感悟和渗透,并配合定期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参观见学、典型示教、接受警示教育等一系列活动,使行风建设教育入耳入脑。

    监管有力。该局严格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制,形成了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为主要责任人、科长为直接责任人、纪检(人事)为间接责任人的管理模式,坚持做到“关注一个重点、强化一个环节、加强一个互动、营造一个氛围”。关注一个重点,即重点抓好审计组进点前廉政教育、进点后的审计公示、出点后的廉政报告工作。强化一个环节,坚持每季度对审计人员进行一次考评,把考核结果与职务晋升、奖金挂钩。加强一个互动,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良性互动,注重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与协调,积极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落实审计整改。营造一个氛围,运用审计公告、《静安时报》、《静安动态》、区政务内网等载体,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并公开行风建设制度和行风监督电话、聘请特约审计员、行风监督员,让社会对审计机关进行监督。

    制度健全。该局结合自身实际,先后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审计复核和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审计组进点、取证、交换意见暂行规定》等17项规定,出台了《审计人员行为规范要点》,从制度上强化对审计人员的约束。

    近年来,该局连续7年被静安区评为先进单位,多次被评为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人民满意好公仆集体、纪检监察先进组织、廉政先进单位、“文明岗”标兵、行风建设先进集体。近三年来,该局审计人员先后拒收被审计单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33次,上交现金及实物折款10300元,拒绝被审计单位通过各种关系要求变通审计结果12次,全局无一起投诉,无一人违纪。(王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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