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审计厅对32名换届人选进行任前经济责任审计(07-10-29)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29日】
【来源: 吉林省审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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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省委组织部的委托,为配合市(州)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法检两长的换届工作,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要求,吉林省审计厅近日组成26个审计组对14个县(市、区)、18个部门(团体)的32名换届人选进行任前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以党委、政府、部门的会议记录、纪要、制定下发的相关文件为切入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重大经济活动为主线,以领导干部“三权一廉”(即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权、经济事项管理权、经济政策的执行权、个人廉政建设)为审计重点,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通过审计及审计调查,评价领导干部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履行经济职责,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以及领导干部个人的廉洁自律情况,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干部管理和监督部门考核、提拔、任免干部提供依据,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此次审计,吉林省审计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一是成立了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厅长阎宝泰任组长,各位副厅长任副组长,经济责任审计处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和汇总工作。二是制定了统一的审计工作方案。将整个审计工作分为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和审计处理四个阶段,明确了各阶段工作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实行“五统一”的原则,即统一组织、统一方案、统一培训、统一文书格式、统一处理。三是召开了审前动员会。指出了此次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审计工作纪律提出了严格要求,明确审计组实行廉政责任审计组长负责制,严格实行审计机关“八不准”。

    审计工作预计10月末结束。审计结果报告将报送省委有关部门。(韩会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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