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审计局采取四大举措改进和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07-11-9)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09日】
【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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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在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干部队伍监督和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增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等方面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天津市审计局近日采取四项措施,改进和规范全市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争高质量完成今年对市管11名企业集团领导人员和党政部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是深入研讨,确立新的工作指导意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工作中出现了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为此该局先后召开了由业务局长、相关业务处室领导、部分区县局长参加的研讨会,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围绕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组织部门提出的新要求,围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急需规范提高的新需求,就如何转变观念,确定好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突出审计重点,改进审计方法,搞好审计评价等进行广泛探讨。通过深入研讨,科学定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目标,并对原指导意见在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上进行修订补充,从操作上规范此项工作。

    二是科学组织,突出控制环节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各审计组要在充分搞好审前调查的基础上,结合被审计人员撰写的履行经济责任书面报告,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尔后统一报经济责任审计处,同时征求组织部门意见,突出审计重点内容;提出审计组入户要在组织部门通知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员后由主管局长带队,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员做好审前宣传工作,增强工作严肃性;提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前,要由局处领导审阅,重要事项由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审议,统一审计查处问题定性和处理尺度,确保审计评价客观公正。

    三是提升深度,贴紧经济责任撰写审计报告。要求新的审计报告从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要更加贴紧委托部门要求和组织部门对管理、考察干部的实际需要;二要突出从制度建设入手,评价领导干部在重大经济事项上民主决策、加强内部管理、执行国家重要经济政策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三要根据市纪委等有关部门要求,对领导干部个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评价。报告撰写要求对查出的问题从制度建设高度进行提炼、归纳,进而提出宏观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贴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努力提升审计深度,为组织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四是明确责任,根据需要开展不同层次业务培训工作。为统一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该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局经济责任审计处负责审计工作方案制订和对外协调等工作,法制部门负责提供相关经济责任审计法规服务事项等。为转变审计人员观念,该局还举办了不同层次的培训班,使审计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审计实施流程和撰写审计报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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