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审计机关今年1至10月审计工作取得新成果(07-11-26)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26日】
【来源: 黑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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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和谐发展”主题,按照“11535”工程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维护财经秩序、加强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作出了新贡献。截止10月,该省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和审计调查3891个单位,查出违法违规问题金额50.76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33.59亿元,损失浪费金额7168万元,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金额918万元。经过审计处理,应上缴财政3.28亿元,应归还原资金渠道2.81亿元,应调账处理11.01亿元。向司法、纪检监察移送案件线索33件,建议有关部门处理事项17件,提出审计建议1562条。提交审计报告和信息简报1739篇,被批示采用412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文章243篇。
 
    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继续深化。该省各级审计机关以财政资金运行为主线,以促进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提高财政资金分配透明度、增强预算约束力、规范转移支付资金运行为目标,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部门预算、行业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审计,注重从总体上把握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从宏观角度揭示和反映预算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完善体制机制、促进规范管理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促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8月13日,该省审计厅厅长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0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好评。
 
    经济责任审计稳步推进。1至10月,该省各级审计机关共对831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4.52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95亿元,移送涉嫌违法责任人4人。各级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强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统筹安排审计项目,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模式更加科学;把审计监督的着力点放在财政收支、重点支出、社会保障资金、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的决策程序与效果等方面,审计内容进一步深化;将经济责任审计同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效益审计等有机结合,采取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以资金流为主线,以信息流和业务流为补充,审计方式方法有所创新;各级审计机关将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学习典型,推广经验,加强指导,扩大了“村官”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肇东市新农村经济责任审计成功经验被《人民日报》、《中国审计报》多次宣传。
 
    行业和专项资金审计取得阶段性效果。该省各级审计机关牢固树立“民本审计观”,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和行业的审计力度,全省统一组织进行13个专项资金审计、行业审计和授权项目审计,涉及财政、农业、社保、文教、卫生、科技、金融、投资、外资等九个方面,简称 “九项工程”。在20个县(市)新农村建设财政涉农资金、全省水利专项资金、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全省2004年至2005年部分科技攻关计划研发资金和高新技术产业(非信息产业)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中,揭示了专项资金在管理、使用、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效益审计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围绕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该省审计机关重点审计涉农等大宗财政资金、重大项目投资、重大经济决策和专项资金使用所产生的效益,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审计内容上,对照资金投放目标、资金使用标准,分析和评价资金拨付、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不科学、不规范、效益低下等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和政策等方面深入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审计形式上,积极开展效益审计分类组织方式、评价指标体系和审计技术方法的研究与实践。1至10月,该省共开展效益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2570个,占全部审计项目总数的66%,审计查出损失浪费资金6964万元,造成潜在损失问题资金4.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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