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审计问题整改“立竿见影” 绝大部分问题得到整改(07-12-13)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13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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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日,湖北省审计厅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报告了今年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10月底,省直有关部门和地方共纠正各类违纪违规问题资金17.23亿元,占应纠正金额的70%;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89项。参与审议的委员对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湖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今年审计问题整改工作高度重视。省人大就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作出专门决议,省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原省委书记俞正声、省委书记罗清泉、常务副省长周坚卫等省领导先后20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省直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全面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同时要求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做好责任追究和督办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的指示要求,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有的召开专题会议,有的组织工作专班,有的下发相关文件,采取切实措施,狠抓整改。

    报告反映的情况表明,除了部分因客观原因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外,绝大部分问题得到整改,其中省直部门纠正问题达到99%,所属二、三级单位纠正问题达81%。违纪问题比较突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处理。其中,江苏无锡德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被取消在湖北交通建设市场一年内参与工程投标的资格。52名个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地、各部门还注重从机制和制度上查找漏洞,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89项。其中,省直10个部门先后出台规范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费用开支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34项。省财政厅制定3个办法,规范部门预算定额标准、编制方法、政府采购工作。省地税局与财政厅、审计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联合下发了《地税收入待解专户管理办法》,加强了税收收入管理。五峰、英山等地还出台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强化扶贫专项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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