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审计厅内外兼修 2007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02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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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辽宁省审计厅作为该省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积极履行监督职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认真履行审计职能,指导、监督审计对象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是增强大要案意识,在各项审计工作和审计实施的各个环节,都注意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辽宁省审计厅一旦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司法、纪检监察部门查处。2007年至11月末,全省共审计查出违规金额34.71亿元,损失浪费金额5.04亿元,向司法、纪检监察部门及其他部门移交经济案件线索31件。其中,该厅在对省药监局原局长张树森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司法部门查处,张树森和药监局原助理巡视员梅永成分别以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0年。

    二是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审计意见,督促整改,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2007年,该厅深化了对财政部门组织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省本级重点细化了对支出结构、预算增量与实际超收财力分配、调整(追加)预算支出的审计分析,突出了对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专户运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安全性以及预算资金拨付进度和专户资金支出的审计分析,加强了对预算和软贷款安排的扶持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管理使用及其效果的审计分析。经过审计,揭示了预算管理规范性、国库(专户)资金运行效率效益、省政府主要经济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省财政厅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与省人大财经委共同召开了全省阳光财政建设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全省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建立和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财政监督制约制度、财政绩效考评制度三方面举措,推进了法制财政建设。

    在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该厅还重点关注了财政资金再分配、专项经费(资金)使用和管理以及财经法规执行情况,加大了对二、三级预算单位的审计力度。揭示的主要问题包括:设置账外账、“小金库”,违规决策造成经济损失,应缴未缴财政收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同时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省直各部门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预防和杜绝屡查屡犯的问题。

    在对2005年至2006年度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重点检查了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是否存在虚假立项套取资金,有无违规运作行为,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特别是延伸检查了128个单位项目管理情况,分别从项目立项和项目执行环节揭示了影响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及风险投资收益的问题,提出了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积极开展对科技支出的绩效评价等四个方面的建议。审计结果受到高度重视,时任省长张文岳做了重要批示,省直有关部门分别依据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有关建议制定了整改措施,完善了管理机制。
在注重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该厅注重制度建设,从制度、政策、法规层面提出政策建议,以加强对被建议单位整改工作的督促与指导。目前,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全部结束,省直各部门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为预防职务犯罪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是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贪污腐败、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行为的预防预警特殊作用。至11月末,全省审计机关共对1091名党政领导干部和50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8.99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8.77亿元,损失浪费金额2.65亿元。该厅在对两个省辖市原市长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揭示了两市有关部门财政管理、国土资金管理以及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在对省直某局原局长的经济责任审计中,揭示了局机关体外循环1.57亿元财政及政策性资金,造成财务收支不实,原局长未经集体决策,擅自对外投资1500万元,以及财务管理、粮食管理和下属企业存在的问题;在对省属某高校原校长的经济责任审计中,揭示了该校违规转让土地、投资项目缺乏科学论证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以及财务管理、基本建设、校办产业、横向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2006年对11名省管市厅级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汇总上报后,省政府领导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时任省长张文岳批示:“必须严肃纪律,请逐条向审计对象反馈,限期整改,写出书面报告”。

    积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做好审计机关自身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年初以来,辽宁省审计厅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所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同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通过“民心网”公布了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2007年上半年,该厅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对全省审计机关开展了财务大检查工作。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实行了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审计式检查,该厅派出12个检查组对全省14个市审计局和厅所属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及时健全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促进了各级审计机关严格管理,有效地确保了全省审计系统做好自身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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