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确定2008年审计工作重点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01日】
【来源:新疆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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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新疆自治区召开全区审计工作会议,会议确定了2008年全区审计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和各项重大任务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关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关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保护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同时,有重点地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关注宏观调控措施的执行结果,揭示和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为党政决策提供服务,推动完善政策制度,促进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是充分发挥审计的优势,严肃查处财经违法违纪问题,维护国家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确保自治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审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审计厅将重点审计自治区重点税源企业纳税情况,调查自治区招商引资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情况,到期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情况;自治区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集中采购等各项改革推进情况。各级审计机关要围绕推进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促进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目标,以促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重点,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权的制约和监督,促进规范财政管理,保障财政资金依法合理有效使用。

    四是进一步加强惠及民生的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审计厅将组织对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退牧还草、塔河治理、扶贫开发、农村义务保障经费、“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款物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署的部署组织全疆各地州市审计机关对五项社保基金进行审计。促进管理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完善制度,改进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各级审计机关要围绕民生问题,充分运用审计监督手段,促进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保障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确保财政公共投入的安全和效益。

    五是加强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推进节约型社会、生态文明社会的建设。审计厅将重点审计交通、水利、生态、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等建设项目,关注质量效益、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问题,促进减少损失浪费和节约资源,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各地审计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07]225号)通知的各项规定,围绕党政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建设项目加大审计力度,扩大审计范围和数量,继续探索跟踪审计,推进效益审计,揭露因决策失误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投资损失浪费,发挥好审计的服务与保障作用,确保国发[2007]32号文件在我区的顺利实施。

    六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审计厅将根据十七大精神,突出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把领导干部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国发[2007]32号文件的决策能力、执行能力、行政能力和行政效果作为审计的内容和评价依据,促进党政领导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各地审计机关要注重总结推广已经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加大任中审计比重,拓展审计监督领域,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和完善审计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

    七是加强国有企业审计,促进深化改革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在摸清家底、核实盈亏的基础上,关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促进企业深化改革、加强管理、节能降耗;关注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严肃查处弄虚作假、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审计厅将对个别自治区国资委控股的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各地审计机关要根据本地实际,扎实有效地推进国有企业审计,提高审计成效。

    八是继续开展国外援贷款项目和国有金融机构的审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效益。审计厅将按照审计署安排,统一组织对国外援贷款项目进行审计,促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降低政府偿债风险。对金融机构的审计,审计厅将对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进行审计,揭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提高效益,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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