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2008年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26日】
【来源:安徽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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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安徽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08年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各市、县(市、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认真贯彻落实。

    该《意见》提出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方针,深化审计内容,改进审计方法,注重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制约与监督中的应有作用。

    该《意见》要求,当前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总结和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济责任审计写入十七大报告,标志着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同时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系统地总结工作,肯定成绩,找准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要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实施有效制约和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角度,拓展审计内容,着眼制度建设,形成权力制衡机制。二是努力研究探索,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当前,经济责任审计要重点关注新农村建设、民生工程、土地转让、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问题,促进国家重大宏观经济政策贯彻落实。三是勇于开拓创新,积极推进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级审计机关要继续研究探索县(市、区)、乡(镇)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同时要调动各种审计资源,加强对村级组织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四是加强审计计划管理,进一步提高任中审计的比重 。五是抓住审计重点环节,努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各级审计机关要以开展“审计质量年”活动为契机,重点抓好审前调查、审计方案、审计证据、责任划分、审计评价、审计报告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强审计质量控制。要积极研究制订党政领导干部、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准则,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要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综合分析,努力提高审计结果报告质量,扩大审计成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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