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厅全面推进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组织方式创新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4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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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全面提高对建设项目的审计能力,扩大重点建设项目审计覆盖面,湖北省审计厅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了15家甲级资质、12家乙级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作为备选力量参与到国家审计中,这是该厅在投资审计组织方式上的一次创新。

    为了切实利用好社会审计力量,该厅采取三项新措施:一是公开透明选择中介机构,把信誉好、能力强、管理规范的中介机构吸收进来参与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中介组织造价审计的比较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二是将中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融合到审计组中,优化审计人员结构,审计费用与审减额不直接挂钩,淡化对工程造价核减额的追求,财务收支审计与工程造价审计有机结合,注重质的提高,做深做细做好项目,充分、科学地体现审计成效;三是针对建设项目审计专业性强的特点,完善和出台审计管理、质量控制的相关制度办法,对中介机构和审计人员实现优胜劣汰动态式管理,加强对中介组织的审计质量控制、审计成果考核。

    该厅要求社会审计力量参与国家审计,必须转变“四个观念”:一是要从鉴证服务向执法监督转变。中介组织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要由社会审计角色转化为国家审计角色,强化审计执法意识,敢于揭露问题;二是要从单纯注重审减额向发现反映问题转变。不能仅仅停留在纯粹工程造价审减的认识层面上,不仅要关注资金问题,而且要关注工程质量。要善于深层次地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要善于把握审计重点,注重分析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注重发现案件线索;三是要从对业主负责向对国家负责转变。要始终站在国家审计的角度,以国家利益为重,自觉维护国家审计机关的形象;四是要从关注微观问题向宏观层面转变。要突破过去单纯对单位个体查错纠弊的思维束缚,上升到关注建设管理、工程质量、节能环保、国计民生、社会效益等宏观问题层面,探索投资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深层次问题,研究提出完善体制、制度、机制方面的建议。

     该厅强调,利用社会审计力量参与国家审计,是强化审计监督的重要举措,参与国家审计的社会审计机构应强化“三个意识”:一是要强化审计质量意识。审计质量是审计机关的生命线,中介组织在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贯彻审计署审计质量控制100条,按照各单位的投标承诺及该厅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按时、优质地完成审计任务,确保审计质量;二是要强化审计风险意识。对参审人员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遵守审计厅的各项工作纪律,力争将审计风险控制到最低;三是要强化审计廉政意识。参审人员要严格遵守省审计厅制定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纪律》规定,在与被审计单位和省审计厅相关处室的工作交往中,要廉政自律,相互监督,建立正常的沟通交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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