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厅全面加强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工作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07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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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湖北省审计厅近日印发了《全省审计机关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省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深入推进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意见强调,全省审计机关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首要的政治要求,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确保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切实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切实保证省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任何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自觉抵制各种否定改革开放的错误思想,严肃查处违反“六个决不允许”等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意见要求,全省审计机关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抓好《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落实。采取有效方式,加强对现场审计纪律“八不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财务和预算管理,加强审计成本控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基本建设投资和政府采购的管理监督;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巩固财务检查成果,抓好纠正整改工作,修订完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审计机关效能建设。制定机关办公成本管理制度,将办公成本管理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内容;实行计算机审计资格制度,提高计算机审计应用水平,减少审计活动中的人为干扰因素,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意见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这个重点,着眼于用制度建设推动工作,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努力形成具有审计机关特色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逐步建立起以审计决策、财务管理和业务规范为核心的制度管理体系,积极推进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公开透明。探索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公正透明的审计执法体制。探索建立审计权力运行各环节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带来的弊端。建立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审计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审计机关与社会中介机构的业务联系,从源头上预防以审谋私问题的发生。全面推行领导班子成员向党组(党委)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制度、参与管辖范围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与分管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以及“一把手”讲党课和廉政承诺、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等制度。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审计机关内部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向同级党组(党总支)提交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并作为考核全年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解、考核和责任追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罗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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