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就“南京特派办工作人员机场伤人事件”向审计机关提出要求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5日】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
字号:【大】 【中】 【小】
    
    4月25日晨,有媒体报道: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一工作人员4月18日在南京禄口机场登机时,因携带违禁品遭拒砸伤安检人员。审计署领导得知后,高度关注,立即责成南京特派办进行核实处理。

    据南京特派办的报告和南京禄口机场安检护卫部提供的《调查情况》,4月18日(星期五)晚7点多,南京办职工徐某因私事准备去外地,在机场安检时,因随身携带的液态化妆品超过民航总局规定的100毫升,安检人员要求按规定办理托运。为此徐某情绪激动,遂发生用化妆品瓶伤及安检人员鼻梁的事件。事发后,按照机场公安部门通知,徐某于4月24日到机场接受处理,并当面向受伤的安检人员道了歉,公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徐某进行了教育,并罚款200元。

     得知这一事件后,南京特派办领导立即就此事给安检工作造成的影响及对安检人员造成的伤害向禄口机场负责人表示诚挚歉意,并派员看望了受伤的安检人员。同时,办领导对徐某给予了严肃批评,要求其作出深刻检查,并将视具体情况进一步作出处理。该办还召开处以上干部会议,要求从中汲取教训,认真查找队伍建设的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审计干部的思想修养和社会公德教育。

    审计署完全尊重和支持机场公安部门对这一事件的处理,并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和全体审计干部以此为戒,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特别要进一步加强遵纪守法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时刻自觉维护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