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经济责任审计提出新要求明确新任务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30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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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青岛市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下一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新任务。
 
    会议听取了2007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和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汇报,审定了2008年经济责任审计计划。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牛俊宪同志出席会议,并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一是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审计报告新模式。将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行国家政策情况、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与效果,以及关系民生民权的热点问题,作为审计的重点,科学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提供综合全面的审计报告。二是坚持普遍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的思路。把资金管理量比较大、政府投资项目比较多、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单位的领导干部作为审计重点,坚持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合理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三是充分运用好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要对审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类研究,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研究措施,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的惩治和防范双重作用;要从审计结果中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总结出带普遍性、规律性的内容,运用到党风廉政建设中去,增强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008年,该市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41个,比上年增长70.8%。将按照“任中为主、离任必审、突出重点、追踪整改”的总体要求,从以下四个方面重点突破:一是进一步探索经济责任审计新路子。一方面,选择部分单位和审计项目,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对部门绩效和资金效益进行审计和评价;另一方面,对区(市)党委书记、区(市)长经济责任开展同步审计。二是进一步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力度,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告。三是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宣传和教育工作,使领导干部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和综合研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和制度。(司兆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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