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审计局采取“五个统一”开拓经责审计新路子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07日】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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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浙江省宁波市两级审计机关在对全市24位公安、检察、法院的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当中,面对人员少、任务重、异地交流不方便等困难,积极创新审计方法,通过实行“五个统一”,打破处室界限,打破专业分工,统筹审计力量,整合审计资源,目前已圆满完成了审计任务。

    一是统一进点。针对接受审计的市、县两级24位公检法系统领导干部大部分都已异地交流的情况,由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联合召开进点动员会,统一思想,明确要求,一次进点会解决了人员分散、地域分散难以集中的矛盾。

    二是统一方案。由市审计局编制公检法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审计要求,各县(市)区审计局根据同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统一管理,解决了分散实施质量难以控制的问题。

    三是统一征询。由市审计局统一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发征询函,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群众反映等情况,再由市审计局分发给各县(市)区审计局,作为审前调查环节中的取证材料。

    四是统一收集。由市审计局统一向宁波市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三部门收集被审计单位2004年至2006年系统目标考核情况,取得被审计单位在本系统目标考核中的分值及年度平均分,再由市审计局分发给各县(市)区审计局,作为被审计单位系统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取证材料。

    五是统一工作平台。市审计局通过经济责任审计管理的网络平台,及时了解审计进展情况,回答各县(市)区在审计实施中提出的疑点,指出工作中应注意的难点,以最快的速度、最节约的时间组织协调好本次公检法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据悉,此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后,市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涉案款项管理不够严格、公安机关与经济实体未能真正脱钩等问题,及时拟写了《2007年宁波市两级公检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专报信息,得到宁波市市长毛光烈的高度重视,并就有关问题作出批示:公安机关与经济实体脱钩工作要认真落实,有关县(市)区要抓好整改,市公安局要认真监督。经了解,宁波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及时作了专题研究,要求各县(市)区公安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并限定了整改时限。(乐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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