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开展专项审计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护航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3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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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精神,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山东省审计厅、教育厅最近研究确定,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这次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全面落实各项保障政策;强化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校财局管”的教育财务管理体制,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促进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促进全省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审计的内容与重点:一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组织实施情况;二是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情况;三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情况;四是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及教科书费、免除农村贫困家庭学生课本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情况;五是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支付情况;六是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七是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无违规收费问题;八是学校管理使用教育经费情况。 

    本次审计由审计和教育部门联合、以审计部门为主组织实施,采取“同级审”和“上审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山东省审计厅、教育厅负责统一组织全省审计工作,同时成立3个审计组,对省本级和泰安市及所辖宁阳县、东平县,东营市及所辖利津县、垦利县,临沂市及所辖郯城县、费县进行审计;各市审计局、教育局成立审计组,对市级和所辖不少于2个县安排审计,其余县由本级审计、教育部门联合组织审计。每县对农村中小学校的抽查审计面不低于50%。“上审下”要优先安排省定财政困难县或经济相对欠发达县,上级安排审计的市、县,下级不再重复审计。审计组由审计和教育部门人员共同组成。这项审计6月中旬全面展开,9月底前完成。(张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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