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民政厅认真落实审计建议加强救灾捐赠款物管理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6日】
【来源:黑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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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黑龙江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开展救灾捐赠款物审计和审计调查以来,针对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和管理存在的有关问题向省民政厅提出了审计建议,发出审计建议书。省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究,作出专门部署,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针对社会募捐活动组织不规范,筹集和接收捐赠款物的部门和单位多,群众捐赠渠道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捐赠秩序的问题,省审计厅提出,进一步加强募捐活动的规范管理,整顿募捐和捐赠秩序,加强资金监管,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捐赠积极性和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近日,省民政厅党组下发了《关于全省民政系统做好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监管的紧急通知》,对接收捐赠单位、捐赠原则、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同时,还根据《救灾捐赠管理办法》规定,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先后两次向社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支援四川灾区救灾捐赠管理工作的紧急公告》和《关于规范救灾义演等活动的紧急公告》,明确了救灾捐赠的接收主体和赈灾义演、义卖、义诊、义展、义赛、义画、义拍等活动的程序和手续,规范了社会捐赠活动。

    二是针对捐赠初期,接收捐赠资金数额较大,捐赠现场人数较多,安全保卫措施不到位问题,提出了加强接收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的审计建议。省民政厅立即与负责在现场接收资金的交通银行沟通,交通银行随即派出安全保卫人员专门负责民政厅捐赠资金的安全保卫工作。同时,加大了安全监控力度,门卫对陌生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后,才允许进入;捐赠办公室所在走廊的监控器由专人负责监控,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相关人员发出警示信号。并安排专人负责捐赠现场和周围的安保工作,对走廊、捐赠办公室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保证了捐赠工作的顺利开展。每天接收捐赠工作结束,将资金和票据核对无误后,由银行负责用运钞车运走资金,存入省慈善总会账户,确保了捐赠资金的安全。

    三是针对接收工作繁忙,财务账目记载不及时的问题,审计部门提出要及时登记财务账目,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健全、程序规范的审计建议。省民政厅及时安排负责接收捐赠工作的财务人员连夜加班登记财务账目,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四是针对部分市地民政部门和红十字会接收的捐赠款物汇缴不及时,以及组织接收捐赠款物部门较多,资金管理分散,多头向灾区拨付资金,影响资金的统一管理和监督,不利于对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工作的组织和资金调配使用的问题。审计部门要求,对汇缴不及时的基层民政和红十字会等部门限时汇缴。同时建议省民政厅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将各有关单位分散管理的资金集中统一管理,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工作的部署,统一计划、统一调配、统一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省民政厅按照审计建议,多次发出文件,或通过电话通知各有关单位和基层民政部门和红十字会,要将捐赠资金及时汇缴到省慈善总会账户。各有关单位和基层民政和慈善会、红十字会等部门加大了汇缴力度,已逐步将捐赠资金汇缴到省慈善总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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