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机制 强化管理 审计署南京办深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10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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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党组为贯彻落实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意见》和《审计署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以下称两个《意见》),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立足以下四点谋创新,将两个《意见》的学习贯彻贯穿到识人、选人、用人、管人的各个环节,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做到“三抓”,力求在思想认识和理性思考上取得新突破。一是抓学习,提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两个《意见》的自觉性。南京办党组把学习贯彻两个《意见》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二是抓责任,提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两个《意见》的紧迫感。南京办建立了贯彻执行两个《意见》的工作责任制,确定办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并把贯彻执行两个《意见》作为全办党建的一项重要目标进行考评,出现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抓倡廉,提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坚定性。南京办认真对照中组部编辑的《用人警示录——用人上的违纪违法案例选编》,联系自身工作实际找不足,提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加强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推行“两个坚持”,力求在干部选拔标准的具体化上取得新突破。一是继续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南京办将始终坚持以两个《意见》为指导,重政绩、重“公论”,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二是继续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标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在选人用人的具体标准上,南京办将对照两个《意见》的基本要求,重点突出以德为本,注重政治标准;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

    严把“四关”,力求在规范程序把好关口上取得新突破。一是严把考察关。南京办将着重抓好六个关键环节:注重考察组长政治上的可靠性;注重群众参与和考察的广泛性;注重考察的公正性,防止谈话出现倾向性;注重考察方式的针对性;注重考察工作的经常性;注重考察范围的全面性。二是严把酝酿关。在个别酝酿的基础上,南京办坚持将拟晋升的干部名单交纪检组进行审查,征求意见。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南京办将注重坚持没有经过人教部门考察的不上会;党组成员人数不全时不上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查清时不上会;应征求而未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四是严把监督检查关。南京办在前移监督关口的同时,注重监督检查工作的经常化和规范化。

    突出“五项制度”,力求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南京办以两个《意见》为指导,建立健全监督体系,突出强调推行“五项制度”:一是突出考察预告制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二是突出差额考察制度,做到公平公正,优中选优;三是突出述职述廉制度,在全办范围内向所有干部汇报任职期间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测评;四是突出“八小时以外”考察制度,根据新时期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新特点,把考核的触角延伸到考察对象家庭居住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了解考察对象“八小时以外”的现实表现;五是推行任前公示制度,保证群众的监督权落到实处,防止干部“带病上岗”。(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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