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行“四会”制度 审计署重庆办审计质量控制再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10日】
【来源:审计署重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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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审计成果年年有一定的发展,尤其是审计质量有明显提高”也是审计署党组对驻地方特派办的“八项要求”之一。近年来,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办从建办时间不长的情况出发,牢固树立“新办更要重质量”的审计质量管理理念,通过实行“四会”制度(即审前学习研讨会、审中碰头会、审后总结会和审计成果点评会),以法制复核为“总闸门”,从审计思路确定、审计现场管理、审计成果提升、审计经验总结等方面入手提高审计质量,质量控制逐步实现了程序性复核与实质性复核并重,并开始尝试开展法制“审理”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审计质量控制再上新台阶。

    审前注重思路,以方案统领项目全过程。重庆办要求每个审计项目都要在审前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审前学习研讨会,组织审计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宏观政策,了解审计署的项目立项意图,并认真讨论,相互启发,把握项目背景情况。做到在审前理清审计思路,讨论制定高质量的审计实施方案,并以审计实施方案统领审计项目实施、审计报告撰写等全过程,为提高质量打好基础。如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以下简称重庆开行)审计,通过审前学习研讨会上讨论,明确了开发银行是我国三大政策性银行之一,审计期间又处于其改革前夕,审计成果要服务于宏观决策的项目背景。该办突破传统商业银行审计的思维局限,着眼于体制、机制的完善,站在服务国家宏观金融体制改革决策,促进开发银行改革顺利实施的高度,制订了实施方案,将审计目标细化为评价政策性银行法规体系完善性、评价贯彻宏观调控落实情况、评价履行政策性银行职能情况和评价风险控制情况。署领导在审计初期听取该办调查思路的汇报后,给予了肯定,审计署金融司将该办的审计调查提纲以《审计工作动态》转发十八个特派办借鉴学习。

    审中加强管理,把好重要关口。审计现场是质量控制的重要关口,重庆办严格执行审计署六号令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实施细则(试行)》,对审计现场质量控制作了适当的细化补充。一是在重庆开行、广东工行、湖南电力等项目的审计实施中,采用了“工作清单法”,即以审计工作方案为导向,以统筹工作进程为目标,按照评价内容和调查事项进行分解,并分组落实到人。根据各审计事项自身特点、相互关联和轻重缓急程度,明确各事项的关键控制点和时间要求,控制过程进度;同时明确各事项的调查目标、思路、方法乃至需收集的数据等要素,注意保持各事项与审计目标的一致性,避免目标分散和思路混乱等问题,确保审计质量和成果。二是召开审中碰头会。审计过程中定期召开碰头会,特别是遇到困难或发现大要案线索后,随时召开碰头会,不仅是沟通情况,更重要的是理清下一步的思路,研究对策,找准突破口,确保查深查透。三是多层次沟通情况,客观反映问题。除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外,审计组还实行多层次交换审计意见,把工作做细做实,使被审计单位服气,避免掌握情况不全,审计定性产生偏差。四是试行法制人员到一线进行质量检查,在事中进行法制把关。此外,该办对被审计单位不予以配合的处理、审计现场的会议组织及现场工作效率等做了补充规定,全方位进行审计质量管理和控制。

    审后分析得失,总结经验不足。审计项目实施结束后,该办规定审计组应召开审后总结会和审计成果点评会。通过召开总结会,交流工作体会,查摆工作失误,达到举一反三、提高业务水平的目的。如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审计的项目总结会上,参审人员从重大事项查证、审计思路以及责任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找出了宏观意识不强、综合分析能力不够,重大线索的突破能力不强,捕捉审计信息不够敏锐等不足。针对上述不足,每位参审人员还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作了原因分析。会后,他们将项目总结材料正式行文转发,供全办学习借鉴;在成果点评会上,办领导亲自从实施方案制定、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的撰写等多个方面,对审计成果进行讲评,给各业务处处长和审计人员示范,分析审计工作得失,传授审计工作方法、技巧和经验,提高审计方案制定、审计取证、总结归纳和综合分析能力,确保审计质量。同时对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逐字逐句评析,进行“挑刺儿”和“品头论足”,培养审计人员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细致细致再细致”已逐渐成为全办上下的共识。

    尝试开展“审理”工作 促进提升审计成果。近年来,重庆办一直强调法制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高站一级看问题。为此,作为质量控制“总闸门”,该办法制处站在提升全办审计质量和审计成果的高度,切实转变工作思路,扩展复核范围,深化复核内容,并开始尝试开展法制“审理”工作。一是法制复核范围不断扩大。除审计报告、决定和移送处理书外,还包括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简报和重要审计情况。二是法制复核内容不断深化。注意标本兼治,从程序性复核深入到审计思路、证据支撑、审计建议高度等影响审计质量和成果的多个方面。2007年,法制处出具的复核意见中实质性复核意见超过一半。三是开始尝试开展法制“审理”工作。近期,该办在重庆开行、广东工行、湖南电力等审计项目中,注意开始尝试法制“审理”工作,法制复核工作以审计实施方案为龙头,检查现场审计实施、审计报告撰写是否紧紧围绕审计实施方案来开展,并提出法制复核意见。同时,注意发挥法制部门的建设性作用,以促进提升审计成果。法制处经常提醒审计组转变就事论事,仅限于对被审计单位提出建议的传统思维,从较高层次提高审计质量,并在法制复核中把好“高度”关。如重庆开行审计,跳出以往商业银行审计的框框,围绕政策性银行履职情况,服务改革和发展的大局,该办分别从国家及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等主管部门、开发银行、重庆市政府、重庆开行四个层面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审计建议。署领导在该办信息简报上批示予以肯定。重庆市市长王鸿举高度评价此次审计工作,认为“实现了审计服务发展的目标”。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和重庆开行也先后制定完善多项相关管理制度;又如重庆至怀化铁路审计,围绕国家投资体制、铁路融资机制、行业建设管理、规范社会影响以及建立长效安全监测体系角度,提出五条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铁道部、成都铁路局和渝怀总指挥部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制定和完善了38项制度,促进了体制改革、政策完善和管理规范;重庆电信行业审计调查,对于重庆市电信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该办并未局限在某个电信运营商,而是站在整个电信行业的高度,进行调查和分析,此经验做法被电信总部调查组推广。

    通过以上措施,重庆办审计质量控制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审计质量和成果取得“双丰收”,如2007年,该办的重庆市三峡库区移民资金审计项目获得了审计署2006年效益审计项目成果展评一等奖;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审计项目被评为审计署2006年度优秀审计项目。2008年,重庆开发银行审计项目获得了审计署2007年效益审计项目成果展评一等奖,渝怀铁路审计项目获得了审计署2007年效益审计项目成果展评二等奖。(陈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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