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审计机关确定本年度学法重点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23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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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审计厅近日对国家有关部门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筛选,确定了全省审计机关2008年“年度学法”重点法规条目,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切实掌握。

    这次确定的法律法规条目涵盖财政、税收、企业等多个方面,均是与审计工作关系密切,需要审计人员重点掌握的法律法规。公布确定年度重点学习法规条目,是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持续开展“年度学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去年山东省厅出台了《全省审计机关开展“年度学法”活动安排意见》。《意见》要求在全省审计机关开展“年度学法”活动,规定省厅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在“五五”普法每个年度都要遴选确定一部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作为审计人员本年度重点学习内容,年初专题安排,年底组织监督检查,检验学法效果。2007年为检查普法学习效果,还专门组织了 “年度学法”考试,全省审计机关近4000名审计人员参加,收到较好成效。“年度学法”活动的持续开展,是一项把审计署“五五普法”规划落实到实处的有力举措,提高了全省审计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审计水平。(王永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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