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安排部署抗震救灾款物审计下一阶段工作 力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规范使用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10日】
【来源:甘肃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5•12”特大地震发生后,甘肃省审计厅紧急启动应急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审计署和省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安排部署,特事特办,于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领导机构,迅速派出了由厅主要领导带队的审计调查组,深入灾区开展帮扶援助和审计监督工作,同时,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随后,审计厅与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办联合成立了抗震救灾款物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省、市、县548名审计人员,分88个审计小组深入灾区进行全程跟踪、全面覆盖的非常规审计。为了切实加强抗震救灾款物的审计监督,确保救灾款物规范使用,审计厅先后召开5次厅务会议、6次厅长办公会议,会同兰州办多次召开座谈会、汇报会、调度会、宣传工作会,专题研究部署救灾款物审计工作,并根据抗震救灾不同阶段及时调整工作部署,突出了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截至8月30日,审计人员已深入709个部门、830个乡镇、2753个村、39229户进行调查核对。审计省下拨资金45.79亿元,市级资金0.98亿元,市级下拨资金11.48亿元,县级资金2.26亿元,县下拨资金6.64亿元,折价物资8702.10万元,未折价物资446.53万件(顶、吨、包)。从审计情况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对审计发现的部分救灾款物未归口管理、救灾结存物资急需处置以及“三无”、“三孤”人员核定和补贴发放中的一些问题,省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十分重视,责成财政厅、民政厅等部门核实整改、妥善处理。对于一些管理不够规范、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各级审计机关本着边审边改的原则,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大都得到整改落实。

    目前,甘肃全省审计机关应急抢险阶段救灾款物审计已告一段落,现正转入灾后恢复重建款物审计阶段。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安排部署,9月9日,省抗震救灾款物审计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

    一是把握阶段性,注重时效。全省审计机关继续按照《甘肃省2008年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工作方案》,分期、分批、分阶段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在方式方法上突出阶段性和时效性。审计的重点,由关注救灾款物募集、发放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转到关注救灾款物管理的规范性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安排、拨付、使用和投资的合规性、合理性、效益性。同时,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救灾款物管理办法、政策措施以及救灾款物审计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管氛围。

    二是突出建设性,督促整改。把查处问题和推动制度建设有机统一起来,深入研究分析问题成因,坚持边审边改、以审促改的原则,采取在一定范围内召开通报会、分解问题、跟踪督查等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着力推进救灾款物募集、管理、使用、监督和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着力促进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合理配置、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

    三是注重长期性,强化责任。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坚持“自始至终、跟踪审计、全程监督、搞好服务”的原则,充分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为基础,合理配置审计资源,按照分级负责制,统筹安排下一阶段审计工作。审计厅主要负责指导和督查,并重点关注大宗资金、重点项目、重点物资的审计,重点关注文县等8个重灾县区恢复重建和深圳对口援建情况的审计监督,重点关注灾后住房重建的总体情况和补助发放、贷款难、建材涨价等影响灾后重建的重大问题,重点关注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市、县审计机关全面负责本市、县的审计工作,重点对礼县等32个一般受灾县区恢复重建情况进行审计。省、市、县分工协作,各尽其责,责任到人,以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努力实现使党和政府放心,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四是加强纪律性,确保质量。严格执行审计署有关审计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树立良好审计形象,提高审计公信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既要独立开展工作,又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注重审计质量,加大审计力度,客观真实地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确保高质量地完成灾后恢复重建款物审计工作任务。(崔思明  杜明诗)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