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政府投资热点 江苏常州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24日】
【来源:江苏省常州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自2002年起,江苏省常州市审计局开始探索和实践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几年来的跟踪审计实践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受到市委、市政府及极大多数被审计单位的高度重视和肯定。2006年以来,常州市审计局先后对高架道路、BRT快速公交、市容整治、经济适用房、清水工程等三十余项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规模达250亿元。通过审计,不仅节约了大量的政府建设资金,提高了投资效益,而且,在积极推进开放建设市场、规范建设管理、提高建设质量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

    审计是战斗队。随着近几年来常州市城建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常州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不断扩大,为缓解审计业务与审计资源之间日益增长的矛盾,放大审计功能,该局在充分挖掘审计潜力、整合审计资源、完善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充分调动审计人员积极性等方面想尽了办法、动足了脑筋。实践证明,该局的审计队伍是一支拿得出、打得响、能吃苦、敢拼搏的战斗队。如该局在对江边污水处理厂项目拆迁经费审计过程中,面对拆迁环境复杂、地方政府消极对待、被拆迁户不肯配合审计等种种困难,审计人员硬着头皮、顶着烈日、走街串巷,通过现场调查、走访拆迁户、查验资料等多种手段,终于弄清了拆迁公司试图通过虚列19户拆迁户、挤占575万元拆迁经费的违规事实,为政府挽回了损失。再如长江路项目建设中需整体搬迁常州市茶山色织厂,为此该企业提出了需补偿停产停业损失3096万元的要求。面对拆迁对象工艺流程复杂、经济指标专业性较强、拆迁企业补偿要求高等不利因素,审计人员勇于挑战、迎难而上。一方面走访地税部门核实企业销售、纳税情况;另一方面,不耻下问,向同行业专家请教,掌握企业工艺流程及企业搬迁对企业生产和经营产生的实际影响等第一手资料;同时,组织专业人员对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进行细致测算。最终促成建设单位与被拆迁企业以400万元一次性成交。

    审计是参谋部。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应为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对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审计人员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通过项目决策、设计优化、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等环节向政府和项目参与单位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信息。如常州市政府曾计划在该市武进区夹山已建成的一处垃圾填埋场附近新建一个垃圾填埋场,审计人员在对该新建项目的合理性、效益性进行审计分析后认为,该新建项目无论在发挥原有垃圾填埋场优势、保护周边环境,还是在建成后新垃圾填埋场的养护管理以及该项目的投资效益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弊端。于是就向市政府提出了改“一点两场”为“一点一场”的调查报告。时任常州市市长的范燕青对此高度重视并及时作了重要批示“分管市长和相关部门,立即根据调查报告反映的问题及审计建议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重新测算和论证”。有关部门在对该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后及时作出了调整,调整后的建设方案比原方案增加库容178万立方米,节约投资5198万元,建成后每年节约运营成本25万元。又如蓝天小区是常州市第一个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审计人员在对其中两栋住宅楼施工图进行审计时发现,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存在设计过于保守、设计深度不够、设计差错、前后数据矛盾等162处问题,最终设计单位采纳了114条。

    审计是监督岗。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拓宽了审计人员的审计视野,项目参建各方的建设行为成为审计机关的重点监督对象。通过审计,无论是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还是设计、监理等其他参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一步得到了控制和完善,建设市场也逐步趋于规范,保障了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如常州市规划馆、博物馆工程(即“两馆”工程)的施工招标,由建设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审计人员在对即将发布的幕墙工程招标文件审计时发现,该招标文件除了存在招标文书粗制滥造、词不达意以外,还存在重大的的技术错误。如铝板幕墙多计6770平方米,涉及造价493万元;花岗岩石材墙面少计1516平方米,涉及造价528万元等等。审计人员及时敦促建设单位责成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整改,避免了因招标文件有误造成的损失和事后隐患。而在外环路城市化改造工程跟踪审计中,审计人员对三个施工标段的道路路基(二灰)厚度进行了复测,复测结果与该项目监理单位提供的数据有明显的出入,监理单位对此非常重视,经核实后对现场计量工程师的工作作风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及时纠正了偏差,同时承诺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监理工作。

    审计是透视屏。当前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较多,管理混乱、损失浪费、高估冒算、徇私舞弊等问题比较普遍,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监督,使建设过程置于更为严密的审计控制下,营造出建设项目参建各方难于违规的良好环境,从而有效地遏制各种问题的发生,促进开源节流,提高效益。2005年8月,该局审计人员列席了312国道先导段绿化工程(邀标价644万元)的招标现场会,建设单位以公开招标周期长、容易错过苗木最佳种植季节为由,在招标文件不够严谨,主管部门招标机构缺位的情况下,邀请了3家绿化施工单位进行了象征性议标。审计人员及时将这一不正常情况向其主管部门交通局纪委作了反映。交通局领导非常重视,很快核实了情况,并点名批评了相关责任人。同时,重新组织公开招标,共有28家市内外绿化施工单位参与竞争,最终以266万元成交(仅为原邀标价的41%)。2007年,审计人员在对常州市市容综合整治工程审计时发现,由于市公交集团疏于管理,导致所采购的新公交站牌质量与采购合同约定质量明显不符。审计机关委托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经检测的104个检测点中,有71个点不符合合同要求,不合格率高达68%。最终,公交站牌的供应商承担了偷工减料及违约责任近100万元。(陆建驰)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