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直辖市审计工作座谈会在重庆召开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0日】
【来源:重庆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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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4日至25日,全国直辖市审计工作座谈会在重庆召开。会议秉承“交流、交友、合作、发展”的宗旨,主题是座谈交流投资审计工作。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市审计局有关局领导及办公室、投资审计处负责人出席会议。重庆市政府副市长童小平在会议期间会见了全体与会代表。

    会议分析了投资审计工作面临的形势。认为我国当前正处在改革开放的关键阶段,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国家建设项目投资成倍增长,投资成为当前宏观经济的热点问题,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十分关注,审计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突出重点,加大投资审计力度,充分发挥投资审计加强建设管理、节约建设资金、推进廉政建设的职能作用。会议交流了各直辖市投资审计工作的有益经验。

    一是加强地方立法,营造良好环境。各直辖市审计局都高度重视地方审计立法工作,以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的形式,强化审计机关开展投资审计的职责,强化国家建设项目相关单位接受审计监督的义务,积极为投资审计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重庆市政府于2005年7月颁布了《重庆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天津市政府于2005年11月颁布了《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审计规定》,北京市审计局也在积极促进市政府尽快出台《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二是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审计重点。各直辖市审计局都把投资审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了开展投资审计工作的思路、内容、方式及重点。重庆市审计局以开展竣工决算审计为主,坚持工程、财务、管理和效益“四审并举”,以工程审计为重点,揭示投资领域高估冒算、损失浪费、违法违纪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规范基本建设秩序。上海市审计局制定了《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办法》,加强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积极开展建设领域的审计调查,结合开展建设领域相关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关注宏观性、全局性问题。北京市审计局采取定期跟踪审计、一年审1次或几次、选择重点环节不定期跟踪审计等方式,积极探索建设项目全程跟踪审计。天津市审计局采取一年1至2次的定期审查式跟踪、选择重点控制环节不定期跟踪、专项“批量”跟踪等方式对不同建设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并针对不同的建设时期确定不同的审计工作重点。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整合审计力量。各直辖市审计局为克服审计机关普遍存在的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审计队伍专业结构不能满  足需求的矛盾,积极探索创新,充分挖掘审计机关内部潜力,有效整合审计力量,聘请社会中介机构技术人员,形成审计合力。重庆市审计局明确投资处为牵头处室,整合相关审计业务处和下属事业单位力量,各自负责相关领域的投资项目审计。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力量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上海市审计局积极探索分类审计模式,由审计机关组织,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计,或者直接以招标的方式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北京市审计局加强统筹管理,打破科室及处室界限,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力量,有效解决了审计力量不足和知识结构单一问题。天津市审计局聘请社会中介机构人员参与工程造价审计,将审计机关人员和聘用人员合理搭配,加强外聘人员管理,明确聘用人员在审计组中的角色定位。

    四是加强质量控制,提高审计水平。各直辖市审计局都视质量为投资审计工作的生命,认真贯彻执行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规范投资审计行为。重庆市审计局注重把好审前准备、审计实施和审计报告三个重要环节,克服审前调查、审计方案、现场管理、审计日记“四个流于形式”,强化投资审计项目现场控制,定期召开投资审计工作专题会,总结交流投资审计工作经验。上海市审计局抓住关键环节,组织审计人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规范性梳理,保证审计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组织力量对近3年的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文书进行调查评估,降低审计风险;以审计责任追究为核心,建立和完善以审计复核、审计考核和审计责任追究为主体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规范审计操作。

    会议指出了当前投资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投资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二是审计队伍专业结构与投资审计需求结构不相适应。三是投资审计涉及业主、施工、设计、监理、供货相关单位较多,工作难度大、要求高。四是投资审计现行法制建设滞后,不能满足政府对投资的监督需求,给投资审计工作开展产生了影响。

    会议还就准确界定审计机关投资审计职责、投资审计效益评价、管理控制中介机构人员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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