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县域产业集群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审计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1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推动辽宁县域经济发展,近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发展县域经济银政合作贷款部署衔接会议,研究部署银政联合支持县域产业集群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省审计厅领导在会上就开展县域产业集群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

    省审计厅领导强调,这次通过银行贷款筹集的专项资金及政府投入的项目资本金数额较大,加强这项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是全省审计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职责,竭尽全力为省委省政府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省审计厅领导指出,全省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一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二是要明确内容,突出重点;三是要提高质量,防范风险;四是要实事求是,全面评价;五是要提炼成果,如实报告。

    为做好县域产业集群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审计工作,该省审计厅、财政厅、金融办、农委联合下发了《辽宁省县域产业集群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审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标志着该省县域产业集群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全面启动。《实施办法》规定了审计机关对县域产业集群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审计的主要内容、组织方式、审计程序、处理处罚等内容。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时,将按照《实施办法》制定具体的审计方案,确定审计重点,对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项目概算、预算、决算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审计,重点揭露挤占挪用、平衡预算和损失浪费等问题,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效益性。(丛林)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