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重视审计调查结果加强对各部门结余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0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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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辽宁省政府根据省审计厅提交的对省直61个单位结余资金及其管理使用等情况的审计调查报告,制订出台了《辽宁省省直部门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对部门结余资金的确认、基本支出结余的管理、项目支出结余的管理、结余资金安排使用程序、结余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直部门结余资金管理,促进政府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今年上半年,辽宁省审计厅对61户省直部门单位结余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束后,该厅向省政府反映了省直部门结余资金的规模,揭示了结余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结余资金形成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预算管理、加强制度建设等审计建议。省政府领导对审计情况高度重视,省长陈政高和副省长许卫国、鲁昕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认真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省直部门结余资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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