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审计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0日】
【来源:吉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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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吉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审计厅所作的《关于对〈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吉林省人大常委会认为,审计工作认真,负责,扎实,有效。报告不仅反映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还就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效果很好。

    报告指出,要建立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制度,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促进政府效能建设,为干部管理、监督、选用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审计机关与财政、税务、纪检监查等部门要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履行审计职责,促进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审计决定,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和反映问题,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要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积极整改的同时,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增强遵守财经法纪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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