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展全省新增中央投资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7日】
【来源:贵州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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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贵州省审计厅决定安排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全省新增中央投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通过这次审计调查,全面掌握新增中央投资及配套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揭示新增中央投资使用及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促进扩大内需和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服务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局。

    此次审计调查将重点检查有无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套取中央及省级资金;省各主管部门、各地发改部门是否及时下达项目计划,项目有无用于“两高”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用于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及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有无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贪污、私分资金和弄虚作假、损失浪费等行为。

    该厅组成的27个审计调查组将于近期赴全省进行审计调查,此次审计调查力求省本级、州(市)级资金调查面为100%,县(市、区)级资金调查面为不低于80%,重点项目调查面不低于30%。

    该厅要求,新增中央投资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对资金使用、管理全过程进行监督。审计调查要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及时发现、预防和抵御各种问题和风险,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防止发生大的问题,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审计调查过程中,将适时组成督查组深入审计现场进行督促检查。同时,把新增中央投资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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