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完善救灾资金工作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9日】
【来源:审计署京津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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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安徽省对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审计该省低温雨雪冰冻救灾资金审计决定中涉及的各项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并从制度和机制上进一步完善了救灾资金管理工作。据了解,2008年4月,京津冀办对安徽省六安市和安庆市低温雨雪冰冻救灾资金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抽查了金寨、舒城、太湖和岳西四县。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安徽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责成有关部门研究落实。

    审计结束后,安徽省省长王三运对审计报告作出批示,要求有关地方和单位要认真总结、整改,不能再出问题。安徽省财政、民政等部门和有关市县上下联动、积极整改,并多次向京津冀办反馈整改的进展情况。对挪用捐赠资金用于购车等经费支出问题,安徽省民政厅、慈善协会等部门和单位已整改到位;对有关人员通过虚报家庭类型、重复申报、夸大灾情等方式虚报冒领救灾资金问题,金寨、舒城等县在审计期间就根据审计结果取消了有关人员的享受资格,并对资金申报名册重新进行了排查、核实,以确保资金发放准确、公正;对少数镇村挪用救灾资金用于向村干部发放补助、领导下乡慰问等问题,金寨、太湖等县已全部收回被挪用的救灾资金,并按规定重新安排使用。此外,安徽省还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太湖县对救灾工作管理不力的三个相关部门领导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舒城县对虚报冒领救灾资金的晓天镇两位村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审计建议,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等部门对该省1999年制定的《安徽省救灾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和物资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省2007、2008年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审计抽查的四个县分别下发了《舒城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政资金发放的通知》、《金寨县关于立即整改违规发放救灾资金问题的通知》、《岳西县救灾款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太湖县救灾款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重点对救灾款物管理和发放环节进行了规范。审计提出的将救灾资金从县财政直接打卡发放给受灾群众、各级财政要切实执行明传电报救灾资金拨付方式等建议均被有关部门采纳。(李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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