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姜大明要求: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7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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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4日,时值中办、国办《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颁布实施10周年,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姜异康在批示中指出,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过去十年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胡锦涛同志对菏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批示,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经济责任审计两个暂行规定,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经济责任审计范围逐步扩大,审计力度不断增强,审计成效越来越明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姜异康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作用,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姜大明在批示中指出,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有效环节,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有力手段。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形势下,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意义尤为重大。

       姜大明要求,各级审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时的重要讲话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里扩内需、保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要逐步扩大审计对象覆盖面,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门、关键领域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要深入开展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关注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政策的情况,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前移审计关口,加强经常性监督,积极开展任前审计和任中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的预防性作用。要加强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完善审计评价体系,健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切实提高审计结果运用水平。希望审计战线的同志们科学务实、积极作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做出新的贡献。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解放思想、开拓进取,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推进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统计,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颁布10年来,山东各级审计机关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0281个,查出各种违规行为金额894亿元,其中应由领导干部承担直接责任的63.85亿元,承担主管责任的830.15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621.67亿元;损失浪费金额68.92亿元。在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执政能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陈朝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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