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审计厅机关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归口管理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6日】
【来源:安徽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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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化,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创新,2009年开始,安徽省审计厅机关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归口管理制度,即对厅机关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在厅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由省经济责任审计局对项目计划的确定、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利用等实行全过程管理。

    该制度规定,每年年底前,省经济责任审计局与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下一年度省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建议名单,经批准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在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下达后、实施项目的处室开展审前调查前,编制当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经厅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后印发;及时了解掌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情况和问题,与审计组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分管承担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处室的厅领导和厅长汇报,对需要提请相关部门协助的事项,应及时联系协调。省经济责任审计局按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复核,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或不便于在审计报告中反映的事项,商请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审计结果沟通会,妥善处理有关问题或线索,每年汇总报告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揭示的重要问题和倾向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承担审计项目的处室,跟踪审计整改和结果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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