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审计厅就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和保障审计事业发展能力和水平提出四项具体措施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6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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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审计厅召开全省审计机关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座谈会,认真组织学习中央近期出台的反腐倡廉建设四个重要文件精神,深刻分析当前全省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提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和保障审计事业发展能力和水平的四项具体措施。

    一是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纳入党组总体工作部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把纪检监察队伍作为推进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力军”,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的建设、审计业务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把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与审计队伍建设有机结合,统筹部署,同步推进。认真落实统筹发展战略,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审计工作全局中谋划,整体推进全省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协调发展。注重加强对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不断提升和充分发挥全省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效能。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重视和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培养,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是切实发挥纪检监察队伍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全面完成全省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队伍的组织协调职能,进一步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出台的四个文件,把四个文件的精神与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相结合,促进中央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始终不渝地贯彻“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的方针,坚持“严”字当头,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内部管理工作力度。严格执行以“八不准”为核心的审计纪律,突出对审计现场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切实抓好审计组廉政建设;严格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监督,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重要情况通报、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严格以自身建设制度为核心的内部监督和管理,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工作的监督,深入开展以治理“三公一金”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检查,切实抓好“小金库”清理工作;拓宽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使审计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增强监督的效果。

    三是贯彻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教育方式,加强以审计组为单位的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积极探索利用审计机关三级互联网络、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网上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教育实效;创新监督方式,完善审计组廉政承诺、廉政巡查、廉政回访制度;创新防控体系,积极推动审计惩防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审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创新工作理念,着眼于保证审计监督权力行使安全和干部成长进步安全,着眼于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既大胆履行职责,严格监督检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及时报告、及时提醒;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严格依纪依法查处,同时,对党员干部更要真诚关心、热忱帮助,努力营造审计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自身的“免疫力”。

    四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队伍建设目标,坚决落实中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干部“四个对”的要求,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最近出台的《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试行)》,做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的模范和表率,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始终坚持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以开展“作风建设年”、“能力建设年”、“改革创新年”和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审计机关工作实际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和保障审计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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