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济南办吴兆军同志被授予第七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1日】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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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前不久结束的第七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活动中,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办金融审计处处长吴兆军被授予第七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近日,审计署在全系统内下发了《〈关于吴兆军被授予第七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的通报》。《通报》指出,近年来,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有效履行法定职责,在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吴兆军同志是审计干部的优秀代表。他热爱审计事业,在审计工作中始终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埋头实干、无私奉献,勤于开拓、勇于创新,廉洁自律、谦虚谨慎,取得了优异成绩。特别是近些年来,他在负责组织实施的多个大型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中,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和管理不规范、重大损失浪费问题,在促进完善体制机制和加强财经管理方面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审计建议,维护了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群众的利益。

    《通报》号召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干部,认真学习温家宝总理在接见第七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会议代表时所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奋发进取,努力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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