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周强要求切实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7日】
【来源:湖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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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在主持省政府常务会议部署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时强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意识,各级财政预算要按照法律规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检查,尊重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和决定。要大力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深刻认识到,审计部门依照宪法、地方政府组织法及审计法的规定进行审计,对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预防腐败发生、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对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地进行纠正和整改。

    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周强提出六点要求:

    一是大力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机制,改进部门预算编制方法,为预算管理提供更加完备的制度保障;实行项目管理制度,研究科学、合理的预算定额和标准,将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健全有效的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屡查屡犯”现象;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特别是对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实行更加严格的责任追究制,防止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

    三是增强财政预算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逐步推行财政预算公开,提高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来监督政府花钱,促使政府部门分配好、管理好、使用好财政资金,切实提高财政绩效。

    四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要深入揭露和严肃查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证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达到政策设计的目标;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采取措施,健全机制,完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的安全和效益,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措施。

    五是规范社团组织管理。监察、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研究办法,采取措施,对行政部门管理的社团组织进行清理,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六是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监督。要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制度,防止重复建设,防止资金用于建设“两高”和产能过剩项目;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和监督,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以及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问题,预防经济犯罪和腐败行为发生,确保扩大内需政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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