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审计厅全面部署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4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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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日前,云南省审计厅根据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制定的《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了专项治理工作。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审计机关作为专门的监督机构,对于促进工程建设高效、安全、廉洁运行负有重要职责,必须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揭示和反映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审计保障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为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该厅成立了由厅长尹建业担任组长,副厅长任晓珍担任副组长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制定方案,明确重点。该厅制订下发了《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要重点审计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国家土地政策和矿产资源保护政策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管理使用、资金管理和投资控制、违法违纪案件线索8个方面内容,做到把排查问题、促进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

    分段实施,提出建议。该厅对全省审计机关专项治理工作作出安排,将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截至今年底,主要是对2008年以来一定规模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审计中涉及的8个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和上报。明年和后年将陆续开展后两个阶段工作,主要是与日常审计监督相结合,开展重点项目的审计,提出建立健全制度、深化体制改革、健全长效机制的审计建议。(汪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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