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审计厅全面部署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1日】
【来源:广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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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广东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关于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审计的部署和要求,广东省审计厅迅速行动,日前在广州召开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工作会议,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部署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
    这次审计的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把握总体、结果公告”的原则,对广东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检查中央和省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总体目标是: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参照广东省中小学校舍工程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审计工作,从总体上把握工程进度,全面掌握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目标落实完成情况、工程实施后的达标情况。
    这次审计的对象是全省各市、县(区)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被审计对象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根据需要,对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计划、财政、教育、学校、设计、监理、施工,以及材料供应商和服务提供者等单位进行延伸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重点是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各项职责落实情况;中小学校舍排查鉴定情况;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制订情况及总体进度要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对学校出现新的债务等倾向性问题及时作出反映;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关注工程质量问题,及时反映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现象。
    为保证这次审计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广东省审计厅根据国务院、广东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广东省审计厅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审计调查)工作方案》,提出了组织实施的具体措施:
    一是坚持审计分级负责制度。省审计厅为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的组织协调单位,负责对地方审计机关有关工作的联系、指导、汇总,以及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广东省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职责范围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负总责。
    二是建立经常性审计制度。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作为审计重点,列入今后三年的审计工作计划,根据中央和省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路线图”及时间表的安排,合理安排审计力量,整合审计资源,并在组织机构、项目经费和人员安排上保证审计任务的需要。
    三是实行定期报告制度。省审计厅每年在6月和12月分两个阶段向审计署报告全省校舍安全工程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四是推行审计公告制度。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省审计厅,由省审计厅统一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五是加强协调工作。省审计厅将采取听取汇报、调阅检查审计档案、对重要问题进行复查等方式,不定期地对审计质量进行抽查。各地级以上市审计机关要及时加强与下级审计机关的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检查。
    六是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或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应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必要时可同时向上级审计机关或审计署报告。对查出的问题要做到及时纠正,边审边改,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帮助被审计单位分析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全省各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不出大问题,切实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
    广东省审计厅还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既要看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工作的复杂性,又要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好人力物力,确保审计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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