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调查催生浙江出台加强省属高校债务管理十项措施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3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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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高校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审计厅组织省、市两级审计机关,对浙江省部分高校债务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在综合反映高校负债规模和管理现状的基础上,认真分析高校负债余额居高不下、债务化解成效不明显等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内外部和历史现实等方面的原因,揭露和警示高校因高额基建负债而引发的或潜在的财务风险,提出了加强省属高校发展规划管理、严格控制高校基本建设和负债规模、努力拓宽高校还本付息的资金渠道、进一步强化负债主体和管理者的责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浙江省属高校债务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信息专报等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了到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副省长郑继伟多次肯定性批示,要求省发改、教育、财政等部门予以高度重视,针对当前省属高校债务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校债务管理。
    近期,浙江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就省属高校债务管理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债务管理的报告》上报浙江省政府,拟采取以下10项措施:
    一是严格规划引导。拟制订出台《高等学校投资建设规划(2009-2012)》。二是严格总量控制。以2008年末债务余额为限,全面编制省属高校债务收支计划。三是严格项目联审。四是严格项目建设管理。五是全力推进旧校址土地置换。六是实施省属高校债务重组。七是科学规范设置独立学院。八是加强省属高校资金监管。九是理顺高校债务管理体制。十是加强省内其他高校债务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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