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探讨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并开展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4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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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至2日,云南省审计厅在曲靖市召开了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座谈会,集中就建立云南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进行了深入研讨。会议确定,由省经济责任审计局、楚雄州、大理州分别先行开展评价办法的试点工作。云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有关部门的同志也到会参与了讨论。

    会议认为,建立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有利于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有利于发挥审计机关在党管干部中参谋作用,有利于规范审计行为和提高审计质量,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工作。但由于此项工作是新生事物,没有现成模式可以借鉴,云南省虽然作过一些思考和尝试,取得了一些成效和经验,但由于思想顾虑多,认识不够到位,使得这项工作没有突破性进展,以致成了当前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向前推进的“瓶颈”。通过此次研讨,大家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提出,全省审计机关要把建立云南省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作为今明两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来抓,按照先易后难、自下而上、试点先行、探索路子、提供经验、逐步完善的原则,从明年1月起,先行由省经济责任审计局开展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楚雄州开展县(市、区)长、大理州开展乡(镇)长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试点工作,拟于2010年6月结束试点,通过总结和分析,为下一步制定和完善全省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提供依据。为此,省经济责任审计局专门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跟踪指导。

    会上,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尹建业强调,省委常委会议对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我们要围绕如何进一步推进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创新发展这个主题,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转变审计方式、建立审计评价体系、改进审计计划管理等方面加强探讨、统一思想、细化措施,力争使已有的经验做法更加规范,使今后的措施办法更加可行。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注重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认真谋划明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二是制定统一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三是尽快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信息库。四是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创新力度,把成果意识和效率意识贯穿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始终。 (汪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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