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展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审计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8日】
【来源:江西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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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5月,江西省委、省政府从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加强节能减排、建设绿色生态江西的战略高度,作出两年内完成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重要决策。在全省所有县(市)同时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全国尚属首次。为策应江西省委省政府这一重大决策,2009年4月至6月,江西省审计厅采取“上审下”的形式,组织省、市两级审计机关对该省第一批开工建设的45个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总体规划、审批立项、工程建设和管理以及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去年5月以来,在江西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强力推动下,全省第一批45个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总的来看组织有序,措施得力,进展顺利,效果较好。但由于本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多,时间紧,工程量大,加之一些县(市)建设单位工程管理能力不足,导致部分工程项目存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少数项目没有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部分参与建设的施工、监理单位违规执业等问题。审计结束后,该厅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全省第一批45个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的审计报告》,该省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相继作出重要批示并专门召集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等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就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审计建议以及如何针对性地做整改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目前,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夏 青、康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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