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连续两年加大对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审计力度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1日】
【来源:江西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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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审计厅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树立民生审计理念,坚持民本审计的指导思想,不断加大对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审计力度,连续两年开展了对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008年7月至9月,江西省审计厅对全省11个设区市中心城区2007年至2008年6月底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及廉租住房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11个设区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计划完成、审批立项、土地划拨、建设销售等以及廉租住房制度执行情况。2008年12月,该厅将审计查出的问题以《关于11个设区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及廉租住房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和《审计要情》的形式将审计情况向省政府作了专题汇报。江西省省长吴新雄在《审计要情》上作出批示,要求省建设厅根据审计情况督促各地总结经验,弥补不足,规范操作。2009年2月,江西省建设厅立即就有关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研究,并专门就审计整改事宜召开了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调度会议,将审计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分发给有关设区市,同时要求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2009年7月至8月,江西省审计厅组织对南昌、九江、新余、赣州、上饶等5个设区市中心城区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审查调查了2008年政府保障性住房审计整改落实情况、2008年度及2009年上半年政府保障性住房工作建设管理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南昌等5个设区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建立绿色通道等手段,全力推进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财政、房管等职能部门把管好用好政府保障性住房资金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落实整改。政府保障性住房资金总体运行良好,项目建设管理比较规范。但审计发现少数项目进展缓慢,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高和改进等问题。对此,该厅已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规范程序、注重落实,全面促进当地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断完善,把国家的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
    通过审计,查处和纠正了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18条,有效地促进和规范了该省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用。 (夏青  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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