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对城市基础教育经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2日】
【来源:审计署武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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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0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审计署关于城市基础教育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审计调查情况的通知》要求,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城市基础教育经费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认真核查、逐项纠正,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积极部署落实整改工作。为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武汉市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相关要求,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订了整改措施,要求审计调查查出的问题必须在2009年9月底以前基本整改到位。各相关学校也相应成立了工作专班,认真落实教育部门整改工作部署。
    整改成绩显著。截至2009年11月,武汉市已纠正违规资金21 725.57万元,占审计调查反映问题金额的78.38%。其中:滞留的基础教育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挤占挪用的基础教育经费已全部归还;退还学生不合理收费737.99万元,无法退还、上缴财政统一管理的各项收费6703.86万元,占违规收费金额的63.02%;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银行债务问题已制订还贷计划,开始逐年偿还。此外,还对4个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
    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建设。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审计建议,武汉市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举一反三,积极研究和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相关制度29项,组织了财务人员培训,加大了财务监管和内部审计力度,逐步规范了招生、收费、财务、资产等方面的管理。(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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