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交叉审计认定核减债务金额6亿余元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7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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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政府领导的要求,2009年10月15日至2009年12月20日,辽宁省审计厅组织各市审计机关对全省14个市77个县(市)区和1个省属农场的4228所中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情况进行了交叉审计认定,共核减债务金额66470.57万元,占上报债务金额的29.94%。
    此次审计认定,以全省统计上报的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余额222036.06万元为基础,本着对债权人负责的态度,审计认定面达到了100%,并充分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优势,采取上报数与实际数核对相结合、账内与账外检查(调查)相结合、询问债务人与核对债权人相结合、阅卷与走访相结合、报送审核与实地调查相结合、审核确认与政策讲解相结合等方式,共审计认定债务余额为155565.49万元,核减债务金额66470.57万元,占上报债务金额的29.94%。
    通过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情况进行审计认定,该厅提出了有关部门要做好债务再清理工作、尽快公平合理地化解债务、加强学校和乡村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以及进一步强化对各级各类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等四条建议。这为全面核实确认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的准确数额,确保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债务的化解任务,进一步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和农村社会和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郭相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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