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审计厅全面部署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6日】
【来源:江西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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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全面落实审计署《关于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意见》及《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江西省审计厅近期连续三次发文部署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成立了以厅长王殿军为组长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计划用两年左右的时间,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全省2008年以来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进行一次排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这次专项治理,将从八个方面进行审计,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情况审计,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科学、规划合理、审批公开透明;二是开展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情况审计,促进规范城乡规划,加强环境保护;三是开展国家土地政策和矿产资源保护政策执行情况审计,促进建立健全规范的土地、矿产权等要素市场;四是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审计,促进招投标活动合法、规范;五是开展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情况审计,促进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六是开展物资采购和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促进规范物资采购活动;七是开展资金管理和投资控制情况审计,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八是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的查处力度,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
    为切实开展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该厅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突出重点,将专项治理与日常审计工作相结合,将“专项治理”相关事项作为重要内容来审计,拓宽审计思路,加大对严重超概算、损失浪费严重、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重点项目的审计;同时,要求全省审计系统要按要求结合自身工程建设情况,对2008年以来实施的规模以上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宣传报道,对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和公告,力求提升审计成果,扩大审计影响,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夏青、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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