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宁夏绩效审计办法》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9日】
【来源:宁夏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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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宁夏绩效审计办法》。审议中,区政府主席王正伟指出,出台《宁夏绩效审计办法》是政府管理制度创新的具体体现,是政府效能建设的新举措。他希望宁夏各级审计机关以此为契机,积极实践绩效审计,推动审计工作转型,更好地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
    近几年,宁夏审计厅主动适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效能建设的需要,积极探索实践绩效审计,推动审计机关从传统的以查错纠弊、事后监督为主的财务审计模式,向关注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以及重大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性漏洞的绩效审计模式转变,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但在绩效审计实践中,还存在着绩效审计概念不明确、审计权限不明晰、审计评价不规范、被审计单位认识不到位等问题。为此,宁夏审计厅依托加拿大政府无偿援助的“中加政策选择”项目,在学习加拿大绩效审计先进理念、借鉴国内绩效审计经验、选择农业开发项目开展绩效审计试点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宁夏绩效审计办法》。之后,《办法》征求了审计署法制司、科研所和宁夏有关部门的意见,多次组织讨论修改,完善后提请宁夏区政府审议。
    《办法》共有五章二十条,明确规定了绩效审计的概念、内容、标准、方法和结果公开等事项。
    《办法》的出台,在宁夏审计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必将促进提高宁夏绩效审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必将促进审计工作加快转型步伐,必将促进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更好地发挥。(冉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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