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审计厅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2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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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8日至21日,浙江省副省长茅临生率检查组对省审计厅2009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充分肯定该厅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效。
    茅临生专门听取了该厅反腐倡廉工作汇报,检查组先后与10名厅领导和30名处室领导、机关干部、民主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干部代表进行了个别谈话和座谈,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和会议记录,全面了解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廉政责任制工作情况。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施彩华代表检查组反馈了检查情况。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该厅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紧紧围绕服务省委“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主线,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为重点,积极构建具有浙江审计特色的惩防体系,为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升审计队伍素质,促进审计创新转型,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提供了有力保障。主要体现在:领导重视,形成了上下一体的责任体系。特别是厅长谢力群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好班子,管好队伍,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二是措施得力,落实惩防体系各项目标任务。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都出台了惩防体系实施办法,2008-2012年工作细则还被审计署转发。三是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源头治腐工作。坚持把执行“八不准”规定摆上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和审计纪律公示、自查、反馈等制度,保持了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和公信力。四是不断创新,积极构建具有浙江审计特色的制度体系。先后出台了厅领导班子建设、审计组廉政监督等一系列制度,使惩防体系建设与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相互融合,对加强审计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五是服务发展,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成效明显。坚持一手抓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一手抓服务惩防体系建设,审计工作在保障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移送案件和事项91件,涉案人员121人,涉案金额1.47亿元。
    检查组认为,该厅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富有审计特色的廉政责任制有效落实、富有审计特色的廉政教育不断深化、围绕审计工作特点建章立制、审计纪检监察工作符合实际和抓手有力、把履行审计双重职责真正作为己任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总结和推广。 (吕卫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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