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审计融入资源环境“硬指标”:《2010-2012年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发展计划》出台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1日】
【来源:上海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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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上海市审计局制定了《上海市审计机关2010-2012年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发展计划》,进一步明确了2010-2012年市区(县)两级审计机关在水资源审计、土地资源审计、节能减排审计、大气环境治理与保护审计、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审计、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审计等9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审计重点内容,力争至2012年末,建立起符合上海实际的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形成部分资源环境审计操作指南和评价体系框架。
    近年来,上海市审计局依托重大环境保护和建设项目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资源环境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全力推进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初步积累了资源环境审计工作模式。在此基础上, 该局制定了2010-2012年年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发展计划。该计划要求在金融审计中关注“绿色信贷”,在重点工程审计中关注环境影响评价,在企业审计中关注其环境责任履行情况等。从今年起资源环境审计将作为“硬指标”融入财政预算、投资、金融、企业、经济责任等专业审计中。
    为保证资源环境审计成为市、区(县)两级审计机关自觉在专业审计中开展的一项工作,上海市审计局明确提出具体要求,将资源环境审计融入到财政预算、投资、金融、企业、经济责任等专业审计之中。一是在财政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在坚持以公共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计的基础上,关注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执行资源环保政策和制度,环境资金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揭露其资源环保政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和资金分配、使用与管理中存在的不合规、不真实、效益低下或损失浪费等问题。二是在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含利用外资项目的审计)中,关注在项目规划布局、环境影响评价、立项审批等环节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源环保产业政策,以及对资源环境的实际影响等情况。三是在金融审计中,关注金融机构贷款结构及用途,关注“绿色信贷”(包括支持新能源项目、节能减排等环保项目),限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上马等政策执行情况,揭露其违背国家环保和产业政策,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四是在企业审计中,关注企业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的情况,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高耗能、高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五是在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要将领导干部(人员)履行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土地及水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情况、资源环境专项资金使用合规和效益情况等作为重要的审计内容。
    上海市审计局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还研究制定《工业区污染综合整治项目环境效益审计工作指南》、《污水治理项目环境效益审计工作指南》等资源环境审计工作指南和评价体系框架及其他资源环境审计工作规范,确保资源环境审计工作规范化。(汪其水   贾洪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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