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领导就财政决算审计报告作出重要批示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8日】
【来源:山西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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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西省省长王君、常务副省长李小鹏在省审计厅报送的《关于太原等5市2007年和2008年财政决算审计的综合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各市抓紧进行整改,省财政厅督促整改,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收支结构等方面措施,审计部门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
    近年来,山西省各级审计厅机关以规范地方政府财政收支行为,维护国家政令统一,推动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目标,大力加强财政决算审计工作。在开展贯彻落实国家财政政策、财政收支管理、预算分配管理、财政决算编制以及与改善民生有关的重点专项资金审计的同时,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2009年,省审计厅对太原、吕梁、临汾、晋中、忻州5个市2007年和2008年财政决算审计中,查出未按规定征收缴纳各类财政收入50.81亿元,超范围分配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1.74亿元,反映部分市县政府、财政及其他有关部门违规收费、向用地单位转嫁收取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税费征缴不及时、截留拖欠省级收入、未按规定批复市级部门预算;一些关系民生的重点领域财政投入资金不足、建设滞后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等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山西省审计厅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努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优化省财政收支结构等建议18条,对违纪违规问题已依法作出处理处罚,收缴财政汇缴专户资金9658.54万元。目前,太原等5市和有关部门正按照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和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逐条落实,切实整改。同时省审计厅按照省政府领导要求,积极督促落实各项审计决定和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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