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表明:江苏省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专项引导资金促进企业节能减排效果明显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1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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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江苏省审计厅组织13个省辖市审计局,对2009年度江苏省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专项引导资金20亿元中第一期实施的257个项目11.49亿元资金进行了专项绩效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项目从选择到实施,注重“低碳”,节能减排效果明显。
     一是省级引导专项资金大多数投向无污染和低能耗项目。据审计调查统计,257个项目中,有137个投向了无污染和低能耗项目,占项目总数的53.1%。
     二是项目实施注重治污减排。审计调查发现,一些传统的化工、钢铁等污染企业,借助搬迁或购买先进设备技术的契机,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利用政府给予的资金补偿和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加大技术设备改造和环境保护投入,实现了清洁生产和达标排放。引导资金扶持的40家减排项目中,2009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24386吨,与上年同比下降19 %;化学耗氧量排放量为4366 吨,与上年同比下降42%; 2009年污水综合处理率为98.38%,与上年同比增加1%。如南京市6家减排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2008年为15078吨,2009年为11331吨,同比下降25%;2008年化学耗氧量排放量为1353吨,2009年为756吨,同比下降44%;污水综合处理率由2008年的93.33%上升到2009年为95%。如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资源优化重组第一期工程项目,设计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推行清洁生产,大部分废弃固体物基本做到回收再利用,年实现间接收益1013万元。该项目总投入14.83亿元,环保投入为6338万元,环保投入占比4.3%。
    三是部分企业节能降耗显著。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60万吨醋酸造气技改项目建成投产后,节能减排、降低成本效果明显。耗电量由原每标方0.49千瓦下降为每标方0.216千瓦,年节约用电6358万度;年化学耗氧量由原250吨下降为12吨;年二氧化硫排放由原100吨下降为零;污水处理为100%。国华(东台)风电作为无污染的清洁能源项目,全部建成后,与燃煤电厂相比,按0.35千克标准煤/千瓦时计,每年可为国家节约标准煤14.7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40万吨,减少粉尘、灰渣排放7万吨。项目经联合国确认2008年和2009年温室气体减排量分别为8.8万吨和18万吨,取得“碳排放交易”收入分别为78万欧元和164万欧元。(钱  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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